一个好图胜过千言万语。很早之前,用图片阐述产品信息也属于文案工作范畴。有些优秀的文案大师,可以用一张没有文字的图诠释整个广旨作品。这种方式源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以及特定产品在特定环境中的表现,并不是随便创作出一幅好图当广告作品,消费者就会买账。如果你是画家,那么当然可以将自己天马行空般的作品卖出去。显然,设计人员和文案撰写者,都不是艺术家。在广告创作中,设计人员要注意避免以下一些行为。
1.图片很美,也极富创意,但对产品信息和文案核心诉求没有任何帮助,如果用这个图片做背景,则整个广告版面就会混淆,即使做插图,也会浪费至少四分之一的版面。
2.广告创作中,设计人员总会觉得这里加一根线条会很美,那里放一个圆很个性……从绘画角度来看,的确符合审美要求,但作为广告,这样做有可能会扰乱读者视线,抢了文字的风头。
3.整幅广告作品,文字只是其中的一个符号元素,有些设计人员只把文字当成了元素,甚至有些广告中的文字,小到需要用放大镜看,或者将深颜色的文字放在深颜色的背景上,使观众很难看清文字。这种情况下,即使图片极富创意、排版再美,也会给人“虽然我不知道你说什么,但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”的感觉,这完全违背了广告的原则,难以完成产品信息传达的目的。
4.字体变形也是在广告设计过程中经常用到的方法,字体变形可以增加视觉冲击力,但千万不能影响阅读。设计人员一定要明确,你不是一个艺术家,你的创作是为产品或企业形象做宣传。
总的来说,文案与设计就像一对情侣,有甜蜜也有争执,需要相互磨合才能达到默契与融洽。在广告创作中,设计人员要学会放弃自己对艺术的追求与发挥,文案也需要放弃对诗词的热衷与对文采的向往。毕竟,广告不是艺术,一切都要从广告的本质出发,只有文案与设计结成亲密战友、协调一致,才能够创作出优秀的广告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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